沪师知产 | 互联网环境下的独立音乐人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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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音乐人
不同于传统音乐人,他们不依附于唱片公司,利用自媒体及互联网创作发行,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完成一首音乐作品的全部创作、制作,并自己完成宣传推广发行,实现了独立创作、独立录制、独立宣传。
根据《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财经》E法”联合发布的《数字音乐规则报告(2020-2021)》指出,当前中国数字音乐市场不断拓展,行业整体内容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但付费率仍然很低、侵权成本低廉、维权成本偏高、音乐人收益水平偏低等问题仍困扰着中国数字音乐发展。
在当前纷繁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下,独立音乐人面临哪些维权困境?又当如何应对呢?
9月20日,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文化产业与互联网法律事务部吴忆帆律师对此问题,结合自身多年从业经验与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

独立音乐人版权保护困境
一些独立音乐人通常是即兴创作音乐作品或录制作品,并未在创作之初考虑版权保护的需求,因此,一旦作品面市并取得一定成效时,就会面临诸多维权难题。
1、维权情绪纠结。从某种意义来说,受众小、收入少,侵权行为有利于作品传播,打了可惜,不打可恨。
2、侵权监测难。网络侵权监测往往需要借助一些专业技术或工具;且互联网侵权形式多样且越来越隐蔽,证据易灭失。
3、权属证明缺失。即兴创作或电脑创作的情况下,前期没有词曲的手稿文件;通过电子文件存储,易篡改,无法证明底稿以及生成时间以及文件所属人。
4、维权成本高、赔偿金额低。消耗大量人力和资金成本,是否值得?
独立音乐人版权保护路径

独立音乐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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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存原始创作素材。包括词谱、曲谱、录音文件、音乐工程文件。
可以采用如下手段进行保存:
①电子档形式邮件(永久保存)。
②手稿、电子稿等有形载体经发送快递给自己,留存有时间。
③时间戳、区块链等电子数据存储软件对自己的权利素材进行取证、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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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权威机构进行确权。两种主流的方式:
①出版审批有数字上架和权利证明的双重作用,先进行出版审批获得ISBN(即俗称的版号)和ISRC(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继而进行网络发布
②DCI数字版权服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要包括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第三方版权费用结算、网络版权监测与快速维权三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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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行业组织进行保护。例如音著协、音集协。
当然,独立音乐人版权保护不仅仅面临的是网络侵权的难题,共同创作者或主创人与作品创作参与者之间也会存在版权纠纷,例如《西安人的歌》侵害录音制作者权纠纷案,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一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二审的多次审理,独立音乐人版权保护的难度可见一斑。因此,如何做好原始创作素材的保存及确权等是关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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